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符合2009年第三季度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2694户家庭,经公开摇号产生了受理顺序号,受理顺序号是这些家庭选房顺序的依据。这是经济适用房由原来的集中受理方式调整为日常受理方式后的第一次公开摇号。来自杭州市各区的近20名人大、政协及社区代表在现场全程监督了摇号过程,摇号结果也已于昨日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房产信息网上公布。
摇号结束后,接下来就该开始办理受理登记了。从昨天起至11月13日期间,这些申请家庭可以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到所在区建设(房管)局指定地点办理受理登记,领取相应的《受理单》。申请家庭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受理登记。因受理顺序号已产生,登记的时间先后不影响受理及选房顺序。
同时,为提高申请家庭居住条件,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规定,将对本次摇号家庭中家庭成员4人(含)以上且自愿选择参加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房源选房的申请家庭单独组织选房,按照1:1比例供应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经济适用住房由原来的集中受理方式调整为日常受理方式,是今年以来杭州房管部门的一大创举。由于在历次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过程中,都会出现部分申请家庭因错过申请时间而未能及时享受政策保障的情况。因此,为了让老百姓将能够享受到更加方便的住房申购流程,今年房管部门提出了新的工作思路。
从9月5日起,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由原来的集中受理方式调整为日常受理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社区、街道或区建设(房管)局领取申请表格,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填写完整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每月10日至14日为公示期,将上月底前登记的申请家庭,在社区(或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街道办事处(或设有劳动人事部门单位)将公示材料送区建设(房管)局,并对公示结果进行确认。每季度初,市房改办组织对上季度底前登记的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公开摇号产生受理顺序号,并依据受理顺序确定《准购证》顺序和选房顺序。
参与这次申请的家庭纷纷表示,经济适用房从集中受理改成日常受理,是非常人性化的举措,大家不必像以前一样等着政府部门的统一通知,也不必挤到一块去集中申请了,既节约了时间,也方便了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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