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港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下垟郑村村委会下发《关于责令下垟郑村取消不符合条件安置房安置资格的函》,责令限期收回。 “下垟郑村安置房事件”调查近9个月,苍南龙港镇纪委早在去年11月底已经对安置房事件有了调查结论:“34套安置房不符合安置条件,责令下垟郑村委会收回。”然而时至今日,房子快造好了,抽签分配在即,34套违规安置房却只收回两套。 纪委表态 责令取消分房资格 记者了解到,下垟郑村回购的6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安置房应归村集体所有,但经龙港镇纪委调查,下垟郑村委会将34套安置房违规安置给非本村人员。 去年11月26日,龙港镇纪委印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关于责令下垟郑村收回不符合分配条件安置房的建议》中指出:“根据本委调查结果,经龙港镇党委会研究决定,上述34套安置房属于不符合安置条件,责令下垟郑村委会通过有关程序对该34套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安置房进行收回等相关工作,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书面报我委。” 然而,去年11月换届选举后上任的新一届下垟郑村委会却迟迟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清退工作进展缓慢。昨天下午,中共龙港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下垟郑村村委会下发了一份《关于责令下垟郑村取消不符合条件安置房安置资格的函》:责令下垟郑村于2014年4月15日前通过相关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取消该34套不符合条件安置房的安置资格,并将结果报知我委,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龙港镇纪委表示,下垟郑村安排在4月19日进行安置房抽签,之前已经通知他们在4月15日之前收回安置房。但据了解,村里仍然让不符合分配条件的“外村人”过来补交余款并通知参与抽签。因此纪委下发这个函,责令取消安置资格并限期收回。发现有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参与抽房,纪委将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律师说法 赵伟(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村民安置房归村里成员所有,如果分房被认定为违规,那么获得安置房的“外村人”,及再后来得到房卡的第三方都没有权利享有安置房。村委会可以撤销原始的分房合同,要求得到安置房的外村人将房卡返还。这其中,若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得到了违规的安置房,可以要求相关责任方赔偿。赔偿需要对各方过错进行认定,若“外村人”明知手里的房卡是违规得到的,还进行了转让,需要承担责任。村委会在分房过程中,如存在违规操作现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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