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水门村谢炳永等61户24间个人建房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下水门村谢炳永等61户24间个人建房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下水门村谢炳永等61户24间个人建房,并面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⑴公示时间(7天):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4日
⑵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302室(西一街原国土分局内)反映,联系电话:59902580。
2、公示文本附后
项目名称 |
建 房 户 名 单 |
下水门村谢炳永等61户24间个人建房 |
谢炳孝、谢炳和、郑邦井、胡之晓、郑昌隆、郑正料、林小映、郑邦聪、郑增铁、孙彩玉、胡元威、胡恩待、郑邦鸟、谢炳具、郑国对、郑正树、郑裕快、郑祥文、孙洪正、孙洪群、孙洪号、谢炳永、郑正努、郑国锁、郑国挺、郑国锁、郑邦谍、郑正足、郑国拉、谢炳佐、郑作敬、郑祥楼、陈思印、谢炳禄、陈思信、郑正蓬、李其华、李忠仁、胡炳海、郭松康、胡智猛、陈增鸽、孙洪宝、郑国威、陈增好、谢炳进、谢炳榴、谢炳忠、谢钦品、郑增操、郑国田、谢锡威、郑国豹、郑邦定、孙时庚、郑邦泛、谢锡管、郑国梳、谢炳鑫、郑正晃、郑国松等6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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